乙方:理士蓄电池国际技术有限公司 甲方:江西威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着开拓市场、打响品牌的原则,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 . 甲方承诺三包期内出现以下问题,全部换用甲方生产的专用颜色新电池: 1、断格 2、充涨(缺酸引起的) 3、6个月内电池容量低于100分钟的,后7-12个月容量低于80分钟的。 二 . 有质量问题的电池先由乙方经检查确认后以传真件签名盖章的方式把该组电池的生产编码传给甲方,待一定量后又甲方派专职人员清点、检测、查验确实有问题的,全部换用甲方生产的专用颜色新电池,没问题的乙方负责50元一组的罚款(有问题的整组电池编码必需一致,否则不予调换)。 三 . 以下情形不属于调换范围: 1、 铜桩有碰火短路现象 2、 外观破损的 3、 因快速充电器充电造成电池鼓包的 4、 由过放电引起的整组电池容量都低于9.6V的 四 .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售后更换政策,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现象,甲 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 . 三包期限为出产日期起十五个月,前七个月,全部换用专用新电池,后 八个月换甲方专用维护电池。